【重要】碩士在職專班教程生(含預備報考教程同學)畢業資格申請暨離校注意事項

發布日期 : 2024-09-09

自109學年度(含)以後碩士在職專班之入學生,如現在具有教程生身份,或預備參加新學年度師培處教程生甄試考試者,畢業資格申請注意事項如下所列:
一、畢業資格申請:同學 已確認新學期不會再修課、且確認要在當學期辦理畢業離校手續之準畢業生才需要提出申請。
         尚需選修下學期課程、或預備報考教程甄選考試之同學請不要提出畢業資格申請
二、已是教程生畢業資格申請:
  (一)請先確認個人所選修的教程課程是否已滿足師培處師培課程結業之規定。
     教程生所修之教程課程是否符合師培處修課與結業規定,請逕洽 師培處
 確認。
  (二)教程課程原則上需修滿兩學年(相關修業期程若有調整,依師培處公告為準):
     1.僅修習一學年教程課程之教程生,在完成教程課程修課進度前,請不要提出畢業資格審核申請,避免損及同學修課權益。
     2.已修滿兩學年教程課程之教程生,請先確認所修之教程課程已符合師培處之修課規定,且確定要在該學期辦理畢業離校手續暨領取學位證書時,再於該學期受理畢業資格線上申請時,送出申請資料。
三、非教程生但擬報考新學年度教程生資格甄選考試之同學:
  (一)本校教程生資格甄選考試之報考資格限本校學生始能參與,詳細報考資格及相關注意事項,請參看 師培處 每學年公告之報名簡章。
  (二)預備報考教程生資格甄選考試之同學,已具備就讀系所畢業資格審核申請之條件,請先不要提出畢業資格審核申請,避免當同學錄取為教程生時,損及個人選修教程課程相關權益。
四、已是教程生但最後決定放棄教程生身份之同學:
  請跟師培處提出放棄教程生身份申請,申請通過後,再依一般碩士在職專班學生畢業資格申請流程提出畢業資格審核申請即可,後續離校手續流程,請參看畢業專區當學期離校期程說明。
請注意:碩士在職專班學生修業年限最多為四學年,請具有教程生身份之同學留意個人修業期限,以維護個人修業權益。
若對畢業格審核申請有疑問者,請再與本中心聯絡,分機:82203。或來信neko@mail.ntue.edu.tw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