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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學年度第2學期碩士在職專班學生申請就學貸款通知,請於112年3月1日(三)前完成就學貸款申請手續。

發布日期 : 2023-01-16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111學年度第2學期碩士在職專班學生申請就學貸款公告
碩士在職專班就學貸款相關規定請詳閱111學年度第2學期碩士在職專班就學貸款須知(請點此)


※本學期申請時間:
(一)銀行對保時間:自112年1月15日起至112年2月28日止(不含例假日),請注意時間前往對保。
(二)本校收件時間:自112年1月16日開放列印本校學雜費繳費單後至112年3月1日下午五點止(不含例假日)。
特別注意:「開立學雜分費繳費單申請表」需下載填寫,「就學貸款申請表」請至iNTUE校務系統填寫就學貸款申請並列印下來簽名,路徑:學生專區→財務資訊→就學貸款申請→申請就貸→填寫資料→列印申請表,且須將對保後資料繳回學校後,才算完成就學貸款申請手續。

※注意事項 (因應疫情期間,前往銀行對保前,請先上網預約對保時間)
☆依教育部規定,申貸住宿費的同學,若非住宿生,需由學校查核房屋租賃契約,確有校外租屋之事實始能申貸校外住宿費。
非住宿生且申貸住宿費者,到校繳交就學貸款應繳文件時,需提供房屋租賃契約正本及影本(收影本,正本驗後退還),始能申貸校外住宿費。
前已完成銀行對保者,於繳交應繳文件時,若未能提供房屋租賃契約,需向銀行取消住宿費貸款,再重新將應繳文件交至進修教育中心完成就學貸款手續。


一、申請要件,若申請後審核不通過者即需補繳交全數貸款費用
需符合下列要件之一
(一)家庭年所得總額低於120萬元(含)者
(二)家庭年所得總額超過120萬元,且學生本人及其兄弟姊妹有二人以上就讀高中以上學校者

二、如為第二次以後申請,可以多利用台北富邦銀行「線上續貸」功能,詳見相關表件線上申請及對保流程
三、特別注意:需至本校進修教育中心繳完對保完成資料,才算完成就學貸款申請手續,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請流程
1、至台北富邦網路銀行就學貸款專區登入填寫資料,列印「就學貸款申請暨撥款通知書」3份
2、下載並自行填妥 「助學貸款申請開立學雜分費繳費單申請表」,「就學貸款申請書」請至iNTUE校務系統填寫就學貸款申請並列印下來簽名,路徑:學生專區→財務資訊→就學貸款申請→申請就貸→填寫資料→列印申請表。
3、持前開1、2項申請書,至進修推廣處進修教育中心 (篤行樓2樓Y201室) 辦理就學貸款申請,且須選課確定,不得再異動學分數及金額。
4、如需通訊辦理請於112年2月24日(五)前,將申請資料郵寄、傳真或是掃描電子檔寄至承辦人員信箱,如需將審核後資料郵寄回,請提供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承辦人員確認申請書及所選學分數後,回覆信件並提供審核資料(核章後申請書、所選修課程學分數資料)
4、攜帶審核資料至銀行辦理對保事宜,銀行對保至2月28日截止本校收件至3月1日截止
5、因論文指導費無法辦理貸款,需繳交碩二第2學期論文指導費或其他費用者,請持對保完成之銀行文件至總務處出納組繳交費用,無法至現場繳費者,請依「匯款繳費說明」進行線上繳費並繳回繳費收據回傳單

6、請於112年3月1日(三)前繳回銀行對保完成資料(含銀行就學貸款申請暨撥款通知書1份需含學生親自簽章、iNTUE系統列印就學貸款申請書並簽名、開立學雜分費申請表、所選修課程學分數資料),通訊辦理者可將資料郵寄(郵戳為憑)、傳真或是掃描電子檔繳回辦理。

五、郵寄、傳真及掃描電子檔寄送,請務必與承辦人員確認是否有收到資料,電子郵件請註明「班級、學號、姓名及申辦就學貸款」,郵寄收件地址為: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34號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進修教育中心收,另請同學於信封上書寫「申請就學貸款」字樣,以維申辦權益。

六、本校連絡電話:02-2732-1104
    承辦人員黃小姐 分機:82201  電子信箱:xuanrong@mail.ntue.edu.tw
    進修教育中心傳真:02-2736-4163

七、如有對保、還款等問題,請洽台北富邦銀行(聯絡窗口:台北富邦銀行個金作業服務部擔保作業中心就學貸款組 TEL:(02)8751-6665 再按 5。



相關表件:
就學貸款申請書(請至iNTUE系統填寫列印)
開立學雜(分)費繳費單申請表
匯款繳費說明
111學年度下學期申辦就學貸款重要公告事項
臺北富邦銀行就學貸款作業須知
臺北富邦銀行就學貸款線上申請及對保流程
就學貸款對保分行一覽表(請注意111學年度第2學期就學貸款對保分行有異動,請確認欲前往對保分行是否可辦理就學貸款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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