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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學年度第2學期碩士在職專班學生申請就學貸款公告

發布日期 : 2024-01-12

碩士在職專班就學貸款相關規定請詳閱:112學年度第2學期碩士在職專班就學貸款須知(請點此) 
 

◆◆就學貸款精進措施:自112-2學期起◆◆

※放寬申貸條件(查核111年度家庭年所得)

一、家庭年所得在120萬以下者,求學期間貸款利息由政府全額補助。

二、家庭年所得在120-148萬元者:
(一)學生無兄弟姊妹及子女者,不可申貸。
(二)學生有兄弟姊妹或子女至少1名以上者,可申貸(免息)。

三、家庭年所得為148萬元以上者
(一)學生有兄弟姊妹或子女1名者,可申貸(自付全息)。
(二)學生有兄弟姊妹或子女2名以上者,可申貸(免息)。

四、申貸學生經所得查調完畢後,應依個人狀況配合繳交相關證明文件
(一)有未成年之兄弟姊妹或子女僅需缴交「戶籍資料(含詳細記事)」。
(二)有「已成年之兄弟姊妹或子女」需缴交戶籍資料(含詳細記事)在學證明


※優化寬緩措施

一、緩缴本息檻修訂為每月收入未達5萬元;每增加養育1子女,再放寬月收入門檻1萬元。
二、緩繳本息、只缴息不還本之申請,放寬為可申請12次(12年)。
(已畢業同學如有申請需求,逕洽承貸銀行辦理。)

就學貸款辦理流程:學生填寫申請書向學校提出申請→學生攜帶學校核章之申請文件到銀行對保→學生將對保完資料繳交回學校→學校協助學生辦理就學貸款並讓學生暫予緩繳欲貸款之學雜費及學分費→學校送教育部查核學生家庭年所得資格→教育部財稅中心查核結果通知學校→學校通知不合格者補繳欲貸款之學雜費及學分費→學生為不合格者補繳費,為合格者由貸款銀行為學生繳費予學校→學生辦理就學貸款完成者於畢業後次日起開始還款予銀行。


 一、就學貸款為每學期受理申請,有需申貸者,請於每學期開學初辦理申貸,本學期申請時間:
(一)銀行對保時間:自113年1月22日起至113年2月29日止,請注意時間前往對保。
(二)本校收件時間:自113年1月22日開放列印學雜費繳費單後至113年3月1日下午五點止
※如因第2週週六、週日課程未確認是否選修,無法確認實際選修學分數者,請於2月22日(四)前向進修教育中心提出。

※特別注意:「助學貸款申請開立學雜(分)費繳費單申請表」需至就學貸款專區下載填寫,「就學貸款申請表」請至iNTUE校務系統填寫就學貸款申請並列印下來簽名,路徑:學生專區→財務資訊→就學貸款申請(請先填寫問卷)→申請就貸→填寫資料→送出申請→列印申請表,將「助學貸款申請開立學雜(分)費繳費單申請表」及「iNTUE系統列印下來的就學貸款申請表」至學校完成核章,並攜帶核章資料至銀行進行對保(第二次辦理者可線上對保),且須將對保後資料繳回學校後,才算完成就學貸款申請手續。

二、欲辦理就學貸款者,貸款之項目請勿先行繳費,以免重複繳費。辦理學雜費減免或已請領教育補助費者,應以扣除減免或教育補助費之金額申請就學貸款。

三、注意事項
(一)依教育部規定,申貸住宿費的同學,若非住宿生,需由學校查核房屋租賃契約,確有校外租屋之事實始能申貸校外住宿費。
(二)非住宿生且申貸住宿費者,到校繳交就學貸款應繳文件時,需提供房屋租賃契約正本及影本(收影本,正本驗後退還),始能申貸校外住宿費。前已完成銀行對保者,於繳交應繳文件時,若未能提供房屋租賃契約,需向銀行取消住宿費貸款,再重新將應繳文件交至進修教育中心完成就學貸款手續。
 
四、申請要件如下,須符合下列要件之一;若申請後審核不通過者即需補繳交全數貸款費用
(一)家庭年所得總額低於120萬元(含)者
(二)家庭年所得總額超過120萬元,且學生本人有兄弟姊妹或子女1名以上者

※家庭年所得由學校彙整資料送教育部,由教育部向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查核學生家庭年收入,將查調結果轉知學校;本校生輔組依據查核後之資料,針對家庭年收入達120萬以上者,將個案通知同學配合辦理後續事宜,包括提供戶籍謄本在學證明、「繼續申貸但負擔全額利息」:填寫就學貸款切結書(利息負擔全額),或「放棄就學貸款申請」:學生需補繳相關費用。


五、如為第二次以後申請,可以多利用台北富邦銀行「線上續貸」功能,詳見相關表件「線上申請及對保流程」。
 
六、申請流程(請先與進修教育中心承辦人確認欲貸款項目、學分數及金額再登入系統填寫資料)
(一)至台北富邦網路銀行就學貸款專區登入填寫資料,列印「就學貸款申請暨撥款通知書」3份
(二)下載並自行填妥「助學貸款申請開立學雜(分)費繳費單申請表」,「就學貸款申請書」請至iNTUE校務系統填寫就學貸款申請並列印下來簽名,路徑:學生專區→財務資訊→就學貸款申請(請先填寫問卷)→申請就貸→填寫資料→列印申請表。
(三)持前開(一)-(二)項共3份申請書,至進修推廣處進修教育中心(篤行樓2樓Y201室)辦理就學貸款申請,因學分費為學期第七週開始繳費,如欲貸款學分費者,須選課確定,不得再異動學分數及金額。
(四)如需通訊辦理請於113年2月23日(五)前,將申請資料郵寄、傳真或掃描電子檔寄至承辦人員信箱,如需將審核後資料郵寄回,請提供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承辦人員確認申請書及所選學分數後,回覆信件並提供審核資料(核章後申請書、所選修課程學分數資料)。
(五)攜帶審核資料至銀行辦理對保事宜,請於2月29日前完成對保。
(六)因論文指導費無法辦理貸款,需繳交碩二上學期論文指導費者,請持對保完成之銀行文件至總務處出納組繳交費用,無法至現場繳費者,請依「匯款繳費說明」進行線上繳費並繳回繳費收據回傳單。
(七)請於113年3月1日(五)前繳回銀行對保完成後之以下資料,採通訊辦理者可將資料郵寄(郵戳為憑)、傳真或是掃描電子檔繳回辦理。
1、台北富邦銀行對保完成之「就學貸款申請暨撥款通知書」1份(學生親自簽章)
2、iNTUE系統列印就學貸款申請書並簽名(學校承辦人已蓋章)
3、助學貸款申請開立學雜(分)費繳費單申請表(學校承辦人已蓋章)
4、學雜費繳費單(銀行已蓋章,線上對保者不需繳回)
5、碩二生需繳碩二論文指導費或繳交其他費用者,請檢附繳費收據或繳費收據回傳單
6、學生本人之銀行存摺封面影本。如有貸款書籍費或生活費者需繳交,若在校已有匯款紀錄者,則不須繳交存摺封面影本

七、郵寄、傳真及掃描電子檔寄送,請務必與承辦人員確認是否有收到資料,電子郵件請註明「班級、學號、姓名及申辦就學貸款」,郵寄收件地址為: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34號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進修教育中心收,另請同學於信封上註記「申請就學貸款」,以維申辦權益。

八、需繳回對保完成之全數資料,才算完成就學貸款申請手續,逾期不予受理。

九、如有申請就學貸款疑問,請洽進修教育中心黃小姐,聯絡電話:02-2732-1104分機:82201
電子信箱:xuanrong@mail.ntue.edu.tw
進修教育中心傳真:02-2736-4163

十、如有對保、還款等問題,請洽台北富邦銀行聯絡窗口:台北富邦銀行個金作業服務部擔保作業中心就學貸款組 連絡電話:(02)8751-6665 轉 5。
 
相關表件:
就學貸款申請書(至iNTUE校務系統填寫並列印)系統填寫流程圖
助學貸款申請開立學雜(分)費繳費單申請表
匯款繳費說明(繳交論文指導費者如欲匯款繳交請依此說明繳費) 
112學年度下學期申辦就學貸款重要公告事項
就學貸款對保分行一覽表(請確認欲前往對保分行是否可辦理就學貸款作業)
臺北富邦銀行就學貸款作業須知
臺北富邦銀行就學貸款線上申請及對保流程
臺北富邦銀行就學貸款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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