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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學年度幼兒園在職人員修習幼兒園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專班(幼教專班)招生考試試場公告

發布日期 : 2025-07-17

114學年度幼兒園在職人員修習幼兒園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專班招生考試

試場公告

一、考試日期:114年7月20日(星期日)考試時間表(請點選)

(一)考試開始前5分鐘響預備鈴,考生入場,但不得翻閱答案卡。09:00及10:30會有正式開始考試的鈴聲,監試委員也會於試場內宣布,並發試題卷開始作答

(二)考試15分鐘後,不得入場(即第一節09:15後、第二節10:45後);考試開始後未達30分鐘不得離場(即第一節09:30後、第二節11:00後始得離場)

(三)請考生依規定攜帶「准考證」及「國民身分證正本」(或駕照、健保卡等有照片之有效證件)入場應試。

(四)准考證已於7月9日全數寄出,如因故未收到或未攜帶准考證者,請提前至試務中心(篤行樓2樓Y204室)申請補發准考證。

(五)考生應按編定座號入座,將准考證及身分證或有照片之有效證件置於考桌左上角以便查驗,開始作答前應先檢查答案卡、准考證、座位等三項考生之號碼是否相同,如有不同,應立刻舉手請監試人員處理。

(六)本次考試均使用「黑色2B鉛筆」作答,考生作答時,未使用黑色2B鉛筆於答案卡上作答,以致電腦無法判讀答案卡者,不予計分,請考生自行攜帶應考所需文具。

(七)考生不得隨身攜帶、配戴或於座位置放書籍、文件、資料、紙張、行動電話、鬧鈴、智慧型穿戴式裝置或其他具有資訊傳輸、感應、拍攝或記錄功能之器具及設備等,違者扣減其該科成績5分

(八)考生除必用之文具及透明墊板外,其他物品請放置指定位置。物品袋內之行動電話、鬧鈴、智慧型穿戴式裝置或其他具有資訊傳輸、感應、拍攝或記錄功能之器具及設備不得開機,如有發出聲響(含震動),經監試人員發現者,扣減該科成績5分。

 

二、考試試場:國立臺北教育大學篤行樓3樓(校區平面圖)

(校址: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34號)

★考生試場查詢:(一)試場配置表(二)試場配置圖

(三)配合試場佈置,本校未開放看試場。

 

三、試場規則及筆試答案卡作答注意事項,敬請考生於應考前務必詳閱及遵守。

 

四、注意事項:

(一)本考試禁止攜帶手機及穿戴式裝置(包含智慧型手錶、智慧型手環、智慧型眼鏡、電子佛珠等),如圖,不可隨身攜帶或置放於座位及抽屜,請考生務必留意。

(二)本次考試試場在本校篤行樓3樓,敬請考生留意考試時間,提早抵達,以免影響考試權益。

(三)本校因停車位有限,請考生盡量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提供本校交通指引供參,請考生務必自行事先確認搭乘大眾運輸交通工具之行駛路線及時間,以免影響考試

(四)請考生自主佩戴口罩應試,核對身份時請考生配合拉下口罩識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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