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幼教專班教學演示能力檢測通過名單公告
發布日期 :
2026-01-13

一、依據簡章規定,兩項檢測項目之成績皆須「通過」,表示檢測結果為「通過」,方能取得抵免半年教育實習之資格。若考生若發生不實情事導致撤銷資格者,三年內不得報考本檢測。
*抵免半年教育實習及教師證之申請,請考生於115年1月21日(三)起洽詢修畢幼教專班之師培大學辦理。
二、若發現考生所繳文件資料如有偽造、假借、塗改或不被承認者等不實情事,應自負法律責任,本單位仍將依簡章規定撤銷考生之報名資格與成績,先予以敘明。
三、若對檢測成績有疑問者,請自行於期限內申請成績複查。請於115年1月20日(星期二)下午5時以前(以郵戳為憑),將成績複查申請表、郵政匯票,掛號郵寄至國立臺北教育大學進修推廣處進修教育中心申請複查並以電話確認,概不受理以口頭查問方式複查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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