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第2學期夜間暨週末假日碩專班畢業生辦理離校手續注意事項(含離校期程表及領證說明)
發布日期 :
2026-06-04
※擬在114-2畢業之同學,必須在115年7日前完成離校手續
★109學年度(含)以後之入學生如具有教程生身分請注意:有關教程生所選修之教程課程是否符合師培處相關修課規定,請教程生主動與師培處確認。
一、114學年度第2學期畢業離校期程表(含領取注意事項、畢業證書核發月份及領證時間說明)(請參看簡易流程圖說明)
※自112學年度起,進修學制學位證書免黏貼碩士學位照。
113學年度第2學期(含)以後的碩士在職專班畢業生會領收到中英文版合併之學位證書及中文歷年畢業成績單乙份,有需要多份中文畢業成績單請參見下方共通注意事項序號四說明。
二、離校手續必備資料:畢業離校程序單(下載)(6/6更新)、學生證(遺失者請至 校園入口網 申辦掛失,登入及填寫方式請參考學生證專區)、論文本繳交冊數(依系所、圖書館規定提供)
離校手續備用資料:論文封面影本、論文審定書(或論文題目修正確認書)【論文題目有修正時使用】
※請注意:因本校論文系統於線上審核通過後,需至少有三個工作天的時間才開放公開查詢,建議畢業生能預備論文封面影本備用,以縮短您等候辦理的時間。
※進修中心為最後核發畢業證書單位,故請先將離校程序單除進修中心以外的所有驗核單位欄位均完成核章(含師培處)後,再到進修中心這邊辦理離校暨領證。
◎◎ 學生證於辦妥離校手續加蓋畢業離校章、轉換數位學生證身分別後,歸還予同學留存。
畢業生所持之數位學生證於離校後將不再具有學生記名功能,如擬繼續使用,請持卡到悠遊卡服務中心辦理記名登記以維您相關權益。
三、不克親自辦理離校者,請填寫 代辦離校委託書 委託他人代為辦理離校手續
學期間受理離校手續日期:6月24日起至6月26日、9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