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距教學課程申請---教師專區
遠距教學課程定義
(依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遠距教學實施辦法」及本校遠距教學實施要點<開課辦法>之規定)
一、數位課程定義 : 個別科目授課時數達二分之一以上以同步視訊系統、非同步教學平台等數位方式教學之課程。 (詳盡課程內容及教學計畫等相關注意事項,請見本校遠距教學實施要點)
二、本校遠距教學課程申請流程:
【起】每學期開課前,請授課教師擬具教學計畫(載明教學目標、修讀對象、課程大綱、上課方式、師生互動討論、成績評量及上課注意事項),請填寫本校「遠距教學課程開課申請表」(全校統一申請格式)►提送各級課程委員會(系課→院課→校課委會)及遠距教學委員會,後依學制分送教務處及進修推廣處備查►前項會議皆通過後,課程始得以遠距方式授課。
(※ 如課程已審議通過遠距方式授課,則可免於學期開課送審議之行政課程審查流程; *上述免送審條件為其課程名稱及授課學制、大綱 需與審議通過之遠距課程一致,方可成立 )
【迄】每學期結束後進行自我檢核,填寫本校「進修學制遠距教學課程檢核表」,並製作評鑑報告(可參照教育部數位學習課程認證自評表格式或是數位學習專班課程審查自評表),評鑑報告送次學期遠距教學委員會備查,電子檔寄送至進修推廣處課務承辦人(張小姐,shirley@mail.ntue.edu.tw)留存;檢核表 次學期開學前印送核章影本至進修教育中心備查。
※其他注意事項請見本校遠距教學實施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