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報考生「服務年資證明書」繳交注意事項說明
【此檔案需與報名表一、二頁(需黏貼身分證正反面、於簽名欄簽名)、學經歷證件彙整成一份pdf檔上傳】
一、碩士在職專班報考生報考年資規定請參看 簡章 裡(招生系統首頁>最新消息)各系所規定之報考資格說明。
1.以現職年資報考之考生,其服務證明書開立注意事項:
(1)開立日期須為113年12月(報名開放日為12月2日,報名表件上傳截止日為113年12月27日下午17時30),並應有任職起訖時間。
(2)被通知補件者開立日期須為113年12月至114年1月(補件資料上傳截止日為114年1月8日下午17時30分),並應有任職起訖時間。
(3)不接受聘書影本作為在職證明。
【對服務年資證明書繳交或開立資訊(含開立月份)有疑問者,請撥打02-6639-6688*82102 洽問】
2.服務年資證明書或在職證明書可由學校、公司行號自行開立(需加蓋機關印信、校長或負責人(或人事單位)章),或依簡章(附件八)所附範本格式。
或至勞保局申請勞保明細,或至勞保局e化服務網或公教人員保險網路作業e系統下載勞保或公保明細。※有關勞保與公保明細相關說明請參看下方說明二之各相關連結 。
3.服務年資計算及工作經驗佐證:
(1)若服務年資證明書所列服務年資未滿報考規定者,應另加附其他工作之服務或離職證明書,以符年資計算之佐證。
(2)若無法取得服務年資證明書或相關服務年資計算,以致未能達招生系所規定之工作年資者,可另附其他可證明年資之文件(如前任工作之離職證明或勞工保險局製發之「勞保投保明細」替代)。
※以下各報考身份之服務年資證明書開立月份請參看說明一
二、報考人為一般社會人士身份,請自下列選項擇一提供個人服務證明書:
(一)自行至勞保局e化服務網下載個人勞保明細。
★勞保局e化服務登入網址、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操作流程簡易說明
請不要直接從勞保局e化服務網以網頁列印方式下載勞保明細(參見 不受理檔案1 及 不受理檔案2 )。
因為在勞保局e化服務網直接以「列印本頁」方式所下載的自印勞保明細有下列問題:
1.因版面限制之故,所列印之勞保資料不一定完整。
2.採取「列印本頁」方式所下載的勞保明細並無勞保局防偽電子印戳證明,為僅供使用者參考之檔案。
因網頁版列印的資料在驗核過程中會有些疑慮,故視為非勞保局正式核發之證明資料。
若考生提供這兩種任何一項不受理檔案之勞保明細做為服務證明資料,視同報名資料缺件,請考生被通知補件時,在規定補件期限內上傳正確之勞保明細資料予本校以維護個人報考權益。
勞保e化服務網下載之勞保明細表會呈現防偽電子浮水印騎縫章(兩頁以上<含>明細表會呈現)及勞保局防偽製發樣章(此為必有之電子戳章):請點選 此處 參考樣張。
(二)直接至勞保局現場申請紙本勞保明細。
(三)跟現職單位申請服務證明書(開立月份請參看上方說明一)。
(四)提供符合系所年資規定之服務年資證明書正本。
三、報考人為公教人士身份,請自下列選項擇一提供個人服務證明書:
(一)自行至公教人員保險網路作業e系統下載個人公保明細。
★公保e系統登入網址、公保e系統操作說明、公保e系統系統設定須知、防偽圖例參考
(二)跟現職單位申請服務證明書(開立月份請參看上方說明一)。
(三)提供符合系所年資規定之服務年資證明書正本。
四、本校114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服務年資證明書簡章版 參考檔
五、請考生妥善保存所上傳之服務證明書紙本檔案或電子檔案,俾利放榜後新生入學報到時繳驗使用。